11月2日10时许,湖北襄阳交管支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前进路与建华路路口执勤时,发现一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遂对其进行教育处罚
女子骑电动车被罚20元躺地上撒泼 情绪失控引发关注!11月2日10时许,湖北襄阳交管支队交警二大队民警在前进路与建华路路口执勤时,发现一女子骑着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,遂对其进行教育处罚。

该女子起初称不会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处理罚单,民警告知其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将被处以20元罚款,并现场指导她操作流程。随后,女子质疑为何不查处其他占用机动车道的车辆,民警当即示意她查看相关车辆的号牌,告知其均为机动车号牌(符合机动车道行驶规定)。见状,女子情绪激动,大喊“不行,我不干”,随即躺倒在地,脚蹬自己的电动自行车,当场耍起无赖。考虑到安全岛上车流量大、往来车辆密集,担心女子被车辆碰撞受伤,民警劝导她前往车辆较少的路段沟通。
经过民警耐心宣讲,女子逐渐认识到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的潜在危害,尤其是在右转机动车道,机动车存在视觉盲区,极易与非机动车发生碰撞、碾压等交通事故。最终,女子正视自身违法行为及危害,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缴纳了20元罚款,自愿接受处罚。
